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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安排

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安全责任书
2015-05-23 16:20  

甲方: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学生教育实习/专业见习是师范类专业教学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学生教育实习/专业见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见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安排教育实习/专业见习前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组织实习前,要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教育,向学生宣讲实习过程中各项安全规定。

2、甲方要在实习期间选派教师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同时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按照甲方教学计划和实习单位的要求从事专业实习,实习期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和指导,努力提高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工作、生活过程的安全意识和纪律,努力维护甲乙双方的声誉。

2、乙方在工作之余外出必须征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同意,并三人以上结伴而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杜绝一切危险、违法活动;严禁进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避免与陌生人和流窜人员交往,以防上当受骗。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实习期内,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学校将协助乙方共同向有关方面追究责任,但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

2、如果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实习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到达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指导老师(校内、校外)的同意批准,并跟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其它约定

1、实习期为_    _年_ _月_ _日至_    _年_ _月_ _日,实习期满甲方根据实习学生的个人表现给出实习评定。

2、学生结束实习后,其行为均由学生负责。

3、以上未尽事宜,视情节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  (盖章)        

 

 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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