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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制度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若干规定
2021-04-02 18:56  

为了进一步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培育良好的教风学风,根据近期学校教学秩序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现就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教务处是全校日常教学秩序建设与管理的主管部门

1.负责全校开学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的组织安排和总结工作。

2.负责全校日常教学秩序抽查的实施、情况汇总及通报工作。

3.负责每年10月学校“教学秩序建设月”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检查。

4.教务处全体人员要带头落实学校听课制度,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5.改革教师考勤制度,自下学期开始取消教师坐班制,这是教师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为教师备课、进行教学科研活动、个体发展提供了更宽松的环境。为了平稳过度,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暂定院部每周举行两次集体活动,其中一次为教研活动,另一次活动内容由院部根据工作实际和学校安排确定。院部集体活动超过两次必须报教务处审核同意,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教师离开三门峡市区必须报告院部院长(主任),必须按时参加每周2次的院部集体活动,同时教师要积极承担课程教学、专业和课程建设等教学工作任务。各院部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及实训室管理人员正常坐班。

二、各院部对本院部日常教学秩序管理承担主体责任,院长(主任)、书记是本院部日常教学秩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教学副院长(主任)是本院部日常教学秩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文明养成教育,通过会议、集中学习、竞赛、考试等形式加强对师生进行教学管理制度和学生管理制度培训,增强师生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敬畏意识。

2.各院部要认真做好本院部开学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秩序检查的组织安排和总结工作。积极配合组织参加每年10月份教学秩序建设月活动的动员、组织和实施工作,通过巡查、听课、抽查等形式及时掌握本院部课堂教学情况,教学秘书和辅导员要认真收集教师和学生反映的情况,并及时汇总报院部领导,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和学生反馈的问题,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依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院部要严格教师请假、调课、代课审批程序,杜绝瞒报、漏报和私自调课现象,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审批制度。

4.各院部要严格落实学校听课制度,院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其他院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每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时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5.各院部要加强对学生的课堂教学管理,使教学工作与学生活动、专升本、就业等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坚决杜绝借学生活动、专升本、就业等名义无故旷课、逃课等现象的发生。为了提供良好教学环境,正常上课期间,严禁任何院部在文化广场举办学生活动。

6.各院部每学期期末要对本院部学期教学秩序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书面总结经院部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

三、任课教师是所承担课程教学秩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1.教师上课要遵守讲授纪律,严格执行“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规定。

2.教师上课时,要提前做好工作服更换、实训材料准备等工作,携带教案、教材、教学日历等基本教学材料。

3.教师要依据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因病、因事、因公出差等应严格履行请假、调课手续。

4.教师应提前2分钟到上课地点,上课不得迟到、提前下课、缺课。教师两节课连上,课间不休息,不允许提前下课。

5.教师上课时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无特殊情况,不能坐着授课;课堂上要关闭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活动。课堂教学期间,教师有权拒绝任何部门、院部、个人抽调学生从事其他活动。

6.教师应严格学生上课的考勤管理,核实记录迟到、缺课、早退学生名单;要切实负起课堂教学组织与管理的职责,对于学生上课聊天、睡觉、玩手机或从事与课堂学习无关等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要坚决制止,严肃批评;对纪律特别差的班级或学生,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学生所在院部。

四、辅导员是班级日常教学秩序建设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1.辅导员要加强班级日常教学秩序管理,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管理。

2.辅导员要严格学生请(销)假审批程序与管理,及时将学生请假情况通知任课教师。

3.辅导员每学期跟班听课不少于16节,检查学生到课情况,督促学生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教务处、学生处联合在每学期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时对辅导员听课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五、各部门应切实履行好课堂教学秩序建设与管理的服务和保障责任

1.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观念,为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强保障。

2.学校通勤班车要按照时间安排,准时发车,确保教师按时乘车,正常上课。

3.正常上课期间,严禁学校任何部门、任何团体和个人随意抽调学生从事其他工作。除劳动实践周学生外,严禁任何部门安排学生值班。学生会、学生党团组织、社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应安排在课外时间进行。特殊情况,确需占用课堂教学时间的,应由主管单位向学生处(团委)申请,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4.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真诚关爱学生,切实保障学生的作息时间。

六、学生是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的主体

1.学生上课前必须依照课堂教学安排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生上课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关闭通讯工具,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讲文明、有礼貌,尊敬老师,不得顶撞、讽刺和诽谤老师。

3.学生在课堂上不允许随便讲话、说笑、睡觉、玩手机;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4.学生上课要行为规范、仪表大方,着装得体。

5.学生干部应将教师的上课情况如实填写在班级日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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