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学生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相关要求
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应在录取专业学习。结合各专业办学条件,参考学生应征入伍、创新创业、专业特长、兴趣爱好等情况,符合转专业相关条件者,经个人申请,院部、学校同意,教育厅备案后,可以转专业。转出学生规模必须以保障原专业教学正常进行为底线,确保班级人数满足课程开设的最低要求。
( 一)学生转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学生在入学后对其他专业有兴趣或具有专业特长,转入其他专业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或专长发挥的;
2. 因疾病原因申请转专业,因患疾病、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 不能适应现专业学习,并提供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的;
3. 有特殊困难, 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者的;
4. 单招、普招、五年制等各个层次、批次招录的学生应当在本层次、批次内的专业列表内申请;
5. 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学生只能在当年录取的五年制和三二分段制专业内转。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 已认定为应退学者;
2. 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者;
3.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跨大类单独招生、提前批次招生、国控专业限制等),不得转专业;
4. 学生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含获准转专业放弃者);
5. 学生转出后,导致原专业、班级后续的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者;
6. 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二、程序及时间
( 一)受理时间
一年级第二学期第一、二周,学期注册后集中办理转专业手续,五年制学生在转入专科院部后随当年专科新生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二)工作流程
1. 转专业工作按照如下流程办理:
(1)院部应在第一学期末,根据一年级各专业人数、报到率、学籍异动、等情况,结合各专业办学软硬件条件,科学的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报教务处和学生处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学生处公布。
(2)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说明转专业原因,填写“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转出院部工作人员对申请转专业学生及其理由进行审查,院部领导审核并签字;
(3)转出院部整理后,将申请跨院部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表汇总提交学生处审查,学生处审查是否有不能申 请转专业的情况,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申请表转递至拟转入院部。
拟转入院部对本院部内转专业、学生处转递的跨院部转专业学生进行汇总,由教务处牵头并安排时间,对上述学生统一进行考核。
考核完成后,各院部应根据本院部转专业计划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考核结论(是否合格、是否拟同意申请)和学生的申请表报送学生处。
学生处复审后,汇总报主管院领导和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转入新的专业、 院部学习。
公示期间,对获准转专业名单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向学生处提出申诉,学生处应及时给予回应。
公示结束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 由学生处按程序办理转专业,并通知转入院部安排辅导员负责学生编班、宿舍调整、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等学生管理事宜。
三、其他要求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获准转专业之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并接受原院部管理,否则按违纪处理。
师范学院
2023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