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琴房安全,维持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师范学院琴房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琴房安全,促进琴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琴房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
二、组织领导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学院成立琴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琴房安全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实训部、专业部负责人
成员:各琴房负责人
琴房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琴房管理人员(下称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预警机制
1、学生进入琴房之前,指导教师要向学生讲解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2、任课教师和管理员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指出违规操作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3、琴房要留有安全通道,琴房管理人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疏散。
4、使用电的有关规定。管理员准备需用电器时,保证器材的安全性能符合操作要求。
5、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放置场所须符合安全要求。
6、琴房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
7、管理员要对教学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及时处理,琴房内要张贴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8、当发生安全事故后,管理员和任课教师要立即向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预案进行相应处理。
四、紧急电话
(一)校内有关电话:
1、校内110报警电话:
2、后勤中心电力维修电话:
3、校医服务电话:
(二)校外有关电话: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
五、其它
1、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事故情况说明并上报学院。
2、本预案由相关专业组织落实,全体琴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对事故发生后缓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019年1月